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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拟对医学生行医设临时医师执照办法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10日作者:中国网

     全国政协委员、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柯杨透露,她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一份提案得到卫生部高度重视,对于提案中所反映的“医学生非法行医”的困惑,卫生部表示将以设立临时医师执照的方式解决,具体办法仍在制定。

  2009年11月,一则新闻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推向风口浪尖。起因是北大一位教授在该院就诊时去世,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,指控主治医生为北大在校医学生,没有取得医师执照,属于非法行医。此事将全国医学院校普遍存在的“医学生行医”状况暴露在世人面前。

  对此,柯杨对记者说,此事影响特别大,打击面也特别广。在我国的医学教育体系中,“毕业后教育”是重要一环。医学研究生经过5年的本科学习之后,需要到医院去边干边学,才能完成全部学习,这是医学生必经的一个阶段。

  “就像开车,你拿了驾照,仍然有一个学习和熟练的过程,医生同样这样,如果不实践就完全没办法成长。”柯杨打比方说。

  但是,1999年开始实施的我国《执业医师法》,令医学生的“毕业后教育”阶段陷入尴尬。法律规定,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,在执业医师指导下,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,才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。

  柯杨说,为了防范出现“草菅人命”的情况,在校学生是不允许考医师执照的。这样,医学研究生就进入了一个“灰色地带”。尽管医学教育界多次提过不同看法,建议修改法律,但柯杨承认,“国家的法律改起来是非常难的”。

  “其实不算‘非法行医’,但是它就在灰色地带里面。过去大家就是在灰色地带凑活,当时也有人预言,如果哪天发生一件事故,这件事情绝对会暴露出来——没想到暴露在我们自己身上。”柯杨告诉记者。

  北大第一医院的事件发生以后,包括柯杨在内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在次年的“两会”上就此提出了各自的建议。有代表建议我国参考国际经验,对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,如试用期医学毕业生、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和长学制后期的学生,设立临时执照。

  对于这个问题,北京大学专门组织了一个研究团队,从而为解决这个全国普遍存在的“灰色地带”提供参考。最终,在2010年“两会”上,柯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提了4点建议。“第一是给一个司法解释;第二是给一个临时执照,前提是严格考核;第三是直接给执照,允许医学生考;第四是修改法律。”

  “去年,我们就得到了卫生部的回答,选择了第二项,给临时执照。我们觉得挺受鼓舞的,因为终于解决这个事儿了。”柯杨说,后来卫生部又专门召集专家开会研究此事,拟在全国推行。

  经过这次提案,这位政协委员的体会是,提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如果做得好,真的能产生影响。一方面,政府部门对待提案,应该认真对待、认真回答。另一方面,政协委员提出参政建议,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,提案言而有据,最好有数据支撑,更易得到采纳。

  她对其他政协委员感慨:“我们每交一份提案,真是得做点功课,多提点可行性建议,而不是说把问题扔到那儿后,让政府看着办。如果提什么问题都建议政府加大投入,得到的可能是让你不满意的答复。”